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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章 逼婚(二)(第2页)

“你有老婆我都不嫌你,你反而嫌我了不成?”女匪也怒了起来。

张贤愣了一下,气得笑出了声,却又无可奈何,一条条地对她道:“好吧,我老实告诉你,首先,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叫什么,对你一无所知。第二,我也是从军校出来的新青年,喜欢进步的思想,不愿意再娶二房。第三,我是现役军官,军队里有规定的,不让临阵收妻的。第四,我们在文化上肯定有隔阂,就算是勉强生活在一起,到时只怕连共同的语言都没有。最后一点,当今正值国难当前,在东洋鬼子被打败之前,我也不会考虑这些事情。真的,我这也是为了你好,战场上枪炮无眼,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战死在那里,所以……”他说到最后,已然有些伤感,是呀,既然选择了行武从军,就要把生死置之度外,什么儿女情长,什么缠绵悱恻,什么英雄气短,那些都不应该他去想的。

听完张贤的警告,这个女匪很是平静,显然她也用了很长时间来做决定,此时才会这般得从容。只听她也一条条地言道:“那好,我也老实告诉你,首先,我叫田秀秀,你现在对我一无所知,以后就会知道的。第二,你上过军校,我也上过长沙的女校,你不要以为我是一个没有见识的村姑,我也喜欢进步。”

“你上过女校?”张贤很是惊讶,但随即又想到她能有这么好的国语,肯定是在哪里学过的。

“嗯!”田秀秀点着头,不无伤心地道:“若不是东洋人打到了长沙,我也不会回来继承父业。我的弟弟还小,父亲不在,所以我必须要撑起这片天来,不能让别人来欺负我们。其实,当初父亲送我出去读书,就是想让我离开这个土匪窝,去找到自己的幸福。而我也没有想到,东洋人来了,女校解散了,我回到家乡后父亲又没了,而我却不得已成了女强盗。”
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张贤点着头。

“我所见过的男人也有千千万,但你是我遇见的最好一个,真的!”田秀秀这样地道:“从你放我走的那一刻开始,我就觉得你是这个世上很难再找到的一个男人,如果错过了,我肯定会后悔一辈子的,名份那东西也就不重要了。至于你说的第三点,我觉得那并不是问题。我认识一个你们国军的连长,他就有四房太太,他还想收我作他的第五房呢。哼!就他那样的人渣,我恨不能敲死他。你比他的官还大,怎么不可以再娶一个呢?就算我们在这里成婚,你的长官又怎么会知道?就算是知道了,又能怎么样?难道当兵的就不是人了?难道当兵的就不能要个二房了?”

张贤只能苦笑。

“你说的第四个问题,那也叫问题吗?就算我们会在文化上有隔阂,但我们都还年青,我可以跟着你去学,可以改变我自己,达到你的要求,这还不行吗?”她说得如此恳切,以至于张贤真得要被她打动。

“最后一个问题,对我来说也不是问题。”田秀秀道:“如果放着活着的人不去爱,再让我去思念一个逝去的人,对我来说那才是最痛苦的事。”

张贤忽然想到了王金娜,依稀记起了她的那句诗:“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!”,如果当初王金娜要有这个田秀秀这般得果决,也许就不会象如今这样得后悔莫及。

“可是,我还是不能答应你。”张贤也觉得自己有些理屈词穷了,只能这样倔强地道。

“那好,我不着急。”田秀秀倒是镇静,这样地告诉他:“我可以一直在这里等你回心转意。也许你可以从我这里逃走,但是你的那一位可就不会了。”

“你难道要把她一直关着吗?”张贤有些气愤了。

“你别忘了,我现在是土匪,我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的。”田秀秀道。

张贤恨得直咬牙,却毫无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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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眼又是两天过去了,张贤一直没有王金娜的消息,这让他有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,坐立不安。

田秀秀并没有限制张贤的自由,但是整天却陪在他的身边,看来,她真是想培养自己与张贤的感情,并努力地在向他看齐。这两天里,张贤也查清了这个寨子的基本情况,这里有一百多户,多是苗人,他们都是以种田为生,有时会上山打打猎,出山换点物品。而真正被田秀秀编入武装的人员也不过一百多人,都是些年青力壮的小伙子,而奇怪的是这些小伙子们也十分听从这个女子的领导,从不敢有丝毫的妄想。可以看出来,这些小伙子们中间,不知有多少人把田秀秀当成了自己梦中的情人,但也没有人敢在她的面前放肆。

原来以为这个秀秀必定是个轻浮的女子,在细细观察之下,却并非如此,她应该是一个非常懂得自重的人,这一点张贤可以从那些小伙子们在她面前的表现看出来。这些平时里有些近乎流氓成性的土匪们,一到了秀秀的面前,无不装出庄重而老实的样子,没有人敢逾越半步。到后来,张贤才知道,在秀秀掌权之初,曾经毫不手软地砍死了一个与她父亲出生入死的家伙。那家伙一直是这支队伍的第二把手,以为她的父亲一死,这里的所有一切都归他掌握,甚至于这个原来大哥的女儿,想要强娶她做自己的押寨夫人。而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看似弱小的女子,却凭着自己强硬的功夫,一刀砍下了他的头。

秀秀与张贤竟然是同龄,而在湘西地面,二十多岁还没有嫁出去的姑娘,基本是找不到的,这里的女孩子到了十四岁,就会去找婆家。正因为秀秀成了女匪首,她又十分挑剔,为人又如此霸道,自然不是一般人敢言娶的。邻近也有一个山头,那里有一个叫邓天赐的匪首,年纪也有二十七八的样子,一直是秀秀的追求者,只有他向秀秀提过亲,但秀秀却嫌他是一个土包子,大字都不认得一个,当然没有答应。于是,这个邓天赐便带着他的那近一百号人过来抢亲,却被田秀秀打了个落花流水,再也不敢提及此事。也因为这件事后,田秀秀成了附近的名人,再也没有哪个山头敢打她的主意,毕竟一百多号人,在土匪中已经是一个很强大的队伍了。

田秀秀的弟弟叫做田壮壮,是个嘴上毛都没有长出来的小伙子,年纪刚刚到十七岁,在辰州念过书,却天生的好武用强,秀秀一直对他放心不下,所以并没有把这支队伍交给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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